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,为保护水资源及水生生态环境,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,决定在全市所有水库禁止垂钓,通告明确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库区、管理范围及输水渠道等区域进行垂钓、捕鱼等影响水质和水生态的活动,违反者将由水务、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,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旨在维护水库生态安全及公共利益。
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水库禁止垂钓的通告
广大市民、各单位:
为切实保护我市水资源生态环境,保障饮用水安全,维护水库工程设施完好,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在全市水库禁止垂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禁止垂钓范围
全市所有水库(包括但不限于饮用水水源地水库、灌溉水库、景观水库、小型水库及山塘等)及其管理范围内的区域,均禁止垂钓活动。管理范围具体包括水库库区、大坝、溢洪道、输水渠道、管理房及周边陆域(通常指水库征地红线外50米以内区域),具体水库名录及管理范围由市水务局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划定并向社会公布。
禁止行为
- 禁止使用各类渔具进行垂钓、捕捞:严禁在上述区域使用鱼竿、鱼网、鱼笼、地笼、锚鱼设备、可视锚鱼装置、串钩、多线多钩等渔具进行垂钓、捕捞作业;
- 禁止污染水质行为:严禁在水库周边及水面放置、遗留可能污染水质的饵料、渔获物及其他杂物(包括但不限于剩饵、死鱼、塑料袋、饮料瓶、烟蒂等);
- 禁止擅自进入管理区域:严禁擅自进入水库管理范围(含库区、堤坝、溢洪道、输水设施、管理房等)从事垂钓、逗留、穿行等活动,禁止翻越护栏、破坏围栏等强行进入行为;
- 禁止破坏管理秩序行为:严禁在水库周边搭建设施(如帐篷、遮阳棚、烧烤架等)、生火野炊、喧哗吵闹、燃放烟花爆竹,或从事其他影响水库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的活动。
管理措施
- 强化部门联动监管:各镇人民政府、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市水务、公安、生态环境、农业农村、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建立联合执法机制,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,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及时劝阻、制止;对拒不配合、辱骂执法人员或扰乱管理秩序的,依法依规从严处理。
- 规范标识设置与管理:水库管理单位应在水库周边主要入口、堤坝、步道等显著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禁钓标识(标识应包含禁钓区域、禁止行为、举报电话、法律责任等内容),并加强日常巡查,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。
- 鼓励社会监督举报:欢迎市民、单位通过举报电话(0898-XXXXXXX)、电子邮箱(wcsmgl@163.com)或“文昌水务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举报违规垂钓行为。举报信息应包括违规时间、地点、行为特征及人员特征等,经查证属实的,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(奖励标准由市水务局另行制定)。
法律责任
违反本通告规定,在水库禁止垂钓区域从事垂钓活动的,由水务、公安、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:
- 对使用禁用渔具、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
- 对遗弃污染物、破坏水库设施的,责令限期整改并赔偿损失;
-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
- 因违规垂钓导致水体污染或生态破坏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其他事项
-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此前我市发布的有关水库垂钓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为准,施行后,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执法整治行动,确保通告落地见效。
- 因科学研究、增殖放流、应急抢险等特殊需要,确需在水库从事捕捞活动的,须经市水务局、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批准,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、方式、时间和环保要求执行,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。
保护水资源、维护水库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,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,主动抵制违规垂钓行为,共同营造安全、整洁、有序的水库环境,为建设“天
南京市禁止垂钓条例,为生态护航,让城市更美,南京市禁止垂钓条例,为生态护航,让城市更美
阳台变钓场,这些垂钓阳台设计图片,藏着都市人的诗与远方,阳台钓场,都市人的诗与远方
稚子垂钓,童真入画——胡令能小儿垂钓的诗意解读,稚子垂钓,童真入画,胡令能小儿垂钓的诗意解读
宜昌垂钓胜地全攻略,从江畔到水库,解锁渔乐新体验,宜昌垂钓全攻略,江畔水库渔乐新体验
华腊田水库垂钓政策解析,这里到底能不能钓鱼?华腊田水库垂钓政策解析,这里到底能不能钓鱼?
官厅水库垂钓收费指南,价格、规则与注意事项,官厅水库垂钓收费指南,价格、规则与注意事项



